声 明 公 告
ND-D(2018)0013号
原公司员工副总经理助理林明福先生与本公司已解除劳动合同,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。其任何言论、行为均代表个人,与本公司无关,本公司概不负责。原林明福经手的公司对外合作相关业务(如有),由公司委派专人负责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本公司核实(联系人:蔡滨海先生,联系电话:0591-87957158)。
特此广而告之!
福建六壬网安股份有限公司
2018年6月15日
主题词:声明公告
声 明 公 告
ND-D(2018)0013号
原公司员工副总经理助理林明福先生与本公司已解除劳动合同,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。其任何言论、行为均代表个人,与本公司无关,本公司概不负责。原林明福经手的公司对外合作相关业务(如有),由公司委派专人负责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本公司核实(联系人:蔡滨海先生,联系电话:0591-87957158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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